今天無錫汽車出租公司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汽車租賃和非法營運的區別的相關內容,希望這篇文章能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跟隨小編一起來看一下學習相關知識吧!
在汽車租賃經營過程中,我們經常會遇到對車輛性質到底是租賃,非營運,營運的區分。非營運車輛大家都清楚,一般是家庭或者單位自用,這種車輛的折舊率要低于租賃和營運性質的車輛;營運車輛是指帶駕駛員的代駕車輛;汽車租賃是指在約定時間內租賃經營者將汽車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賃費用,不提供駕駛勞務的經營方式。關于汽車租賃的范圍,全國各地的規定略有不同。
在實踐中,也存在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現象,但汽車租賃與非法營運的區別還是較為明顯的。其主要區別為:
一是主體不同。汽車租賃合同的主體為車輛所有人和承租人,非法營運的合同雙方為承運人與乘客。
二是提供的服務內容及賺取的利潤來源不同。汽車租賃僅提供車輛,不提運輸服務,其表現主要有車輛的油費、過路費及駕駛勞務均由承租人承擔,租賃合同一般也沒有具體的起始地和目的地,汽車租賃的利潤來源于汽車的使用費用。而非法營運不但提供車輛,還提供駕駛勞務,油費、過路費、洗車費、停車費等運輸過程中產生的費用一般也由提供車輛的承運人承擔,而乘客僅支付運輸費用。
三是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同。汽車租賃合同中,租賃方僅對租賃車輛符合國家安全技術要求及租賃合同約定的內容負責,不承擔車輛交接后而產生的運輸法律風險。如:汽車租賃關系中,汽車交付后發生交通事故,除因車輛自身技術原因或者審查駕駛人資質原因可能承擔責任外,不承擔乘客的損失,還會要求承租人賠償車輛損失。而非法營運行為人不但需承擔車輛損失,還因未履行運輸合同以及履行過程中損害乘客利益,還需承擔乘客的損失。
通過以上無錫汽車出租公司的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內容相信大家對于汽車租賃和非法營運的區別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想要知道更多資訊以及相關需求可以和我司取得聯系,我們將及時為您提供服務與幫助。想要了解更多專業知識內容,請大家關注我司網站,感謝大家的閱讀。